DB33_T 946-2014 能源监测信息系统技术总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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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-12-2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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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CS 27.010,F 10,DB33,浙江省地方标准,DB 33/T 946—2014,能源监测信息系统技术总则,General technological principles of energy monitoring information system,2014 - 11 - 14发布,2014 - 12 - 14实施,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,DB33/T 946—2014,I,目 次,前言 .. II,1 范围 1,2 规范性引用文件 .. 1,3 术语和定义 1,4 总体要求 .. 2,5 系统组成与架构 .. 3,6 功能服务 .. 3,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 4,8 能源数据采集和报送系统 4,9 能源数据传输网络 5,10 能源监测应用系统 .. 5,11 能源监测信息安全保障 . 5,附录A(规范性附录) 循环冗余校验(CRC)算法 6,附录B(规范性附录) 高级加密标准(AES)算法 .. 7,附录C(规范性附录) 信息-摘要(MD5)算法 .. 8,附录D(规范性附录) 能源监测指标体系 9,DB33/T 946—2014,II,前 言,本标准按照GB/T 1.1-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,本标准由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,本标准由浙江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,本标准的附录A、附录B、附录C、附录D为规范性附录,本标准起草单位:浙江中易和节能技术有限公司、浙江省节能协会、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,本标准主要起草人:邹骁、李寅雷、徐至宏、高迪娜、胡翔、刘璇、蒋建平、褚咏凤、张秀岩,本标准为首次发布,DB33/T 946—2014,1,能源检测信息系统技术总则,1 范围,本标准规定了浙江省能源监测信息系统的总体要求、系统架构、基本功能以及建设要求,本标准适用于地方能源监测信息系统设计和建设,也可作为制订专项能源监测信息技术标准的依据,2 规范性引用文件,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,GB/T 213 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,GB/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,GB/T 19582 基于Modbus协议的工业自动化网络规范,GB/T 28751 企业能量平衡表编制方法,DB33/ 656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要求,CJ/T 188 户用计量仪表数据传输技术条件,DL/T 645 多功能电能表通信协议,3 术语和定义,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,3.1,能源监测,依据国家和浙江省能源(节能)的法规、规章和相关能源标准,通过现场数据采集(或人工录入报送)、运算分析等手段,对用能单位的能源生产(加工转换)、输配、消费和利用状况进行动态、实时监测的活动,3.2,用能单位,企业(包括建筑、交通)、事业单位、机关、社会团体等独立核算的能源使用、生产(包括加工转换)单位,3.3,能源监测信息系统,DB33/T 946—2014,2,对区域内用能单位进行动态、实时能源监测的硬件系统和软件系统的总称,由能源数据采集系统(或用能单位自建的能源信息系统)、互联网接口软件报送系统和能源监测应用系统组成,3.4,能源监测应用系统,通过对能源监测信息进行数据交互、指令发起及指令应答,完成数据存储、处理、分析,向政府、企业、公众提供应用服务的系统,3.5,能源数据采集系统,对用能单位的能源生产(包括加工转换)、输配、消费和利用状况等信息通过各类型能源计量终端的测量、采集,并上传到能源监测应用系统,包括能源数据采集设备和计量终端,3.6,能源计量终端,具有网络通讯功能的能源计量仪器仪表或能源测量装置,3.7,能源数据采集设备,采集各类能源的计量数据,通过能源计量终端与能源监测信息系统的网络连接,完成数据转换、运算、存储的现场能源数据采集设备,3.8,互联网接口软件,用能单位采集的能源数据通过标准的格式进行网络传输、报送的软件,3.9,能源监测指标体系,能源监测指标体系是指按照政府统计和节能主管部门管理要求,采用科学的统计方法,反映用能单位利用状况和能源消费规模的指标体系。包括能源供应、转换、输配和消费的全过程,反映各个阶段中能源的综合利用效率和节能潜力,4 总体要求,4.1 能源监测信息应覆盖能源生产、储运(输配)、加工转换和消费的全过程,系统应具备对用能单位的能源消费与利用状况进行动态、实时监测、数据传输和分析功能,4.2 能源监测信息系统应采用标准的接口协议,标准格式的互联网软件,4.3 能源数据采集系统应采用具有DL/T 645、CJ/T 188、MODBUS等标准通讯协议的测量仪表或计量装置,4.4 能源数据采集(包括人工录入报送)的周期应根据需求,科学合理的设定,DB33/T 946—2014,3,4.5 能源监测应用系统应对上传的能源数据进行CRC校验(见本标准附录A),保证数据的完整性、正确性、实时性,4.6 能源监测信息系统对接收到的能源数据应保证数据存储、访问、传输的安全性;能源数据传输应通过标准的AES加密(见本标准附录B);能源监测应用系统应使用标准MD5校验算法(见本标准附录C)进行身份认证,5 系统组成与架构,5.1 图1为能源监测信息系统系统拓扑示意图,能源监测信息系统采用统一建设、云服务的模式,并具备与用能单位自建的能源信息系统对接的架构,5.2 能源数据采集方式根据需求,采用实时采集和人工录入报送两种方式。用能单位自建的能源信息系统可通过互联网接口软件接入,5.3 能源监测应用系统包括能源数据接入、存储、处理和应用。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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